************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
2.3 项目概况:为进*步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机关食堂食材采购管理,确保为干部职工提供安全、优质的食材;
2.4 招标内容:机关食堂所需求的食材及辅料等(包括但不仅限于蔬菜类、冷鲜肉类、水产类、禽蛋类、粮油类、调味、豆制品类、奶制品等),提供配送服务;
2.5 供货服务周期:两年;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和招标人要求;
2.7 交货地点:************机关食堂所在地(随州市交通大道****号);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及服务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招标文件*并保存。查询时间: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前】;
(4)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根据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纸质件。
备注:其中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路径为: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名称,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进行查询;
(5)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包括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评审时以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评标现场通过“天眼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评审时以招标人现场出示的相关名单或证明材料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年2月**日至****年2月**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下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层;
3、方式:投标人将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并审核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4、售价:***元/份。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时间:****年3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随州炎帝大酒店*楼(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烈山大道***号);
*、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地点: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地点。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上同时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随州市经济开发区望城岗(随州市交通大道****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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