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南京市建邺区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综合审查,*********同意认定**人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小学教师资格、**人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申请人可以在《建邺区****年第*次教师资格认定结果查询名册》(附件1)中查询认定结果。
领证时间:****年6月**日
(工作日:上午9:**-**:**下午**:**-**:**)
领证地点:*********(建邺区江东中路***号**楼)****室。
领证须知:
1.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务必及时归入本人的人事档案)。
2.证书确需代领,被委托人需持有委托人出具的个人委托书(附件2)、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3、尚处于妊娠期的申请人员,应于孕期结束后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并及时将体检合格证明交到*********江东中路***号建邺大厦**楼****室,经审核合格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咨询电话:********
附件1:建邺区****年第*次教师资格认定结果查询名册
附件2:个人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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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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