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拨付征地报批技术服务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铜山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苏采云”系统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第*开标室(铜山区)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徐州市铜山区珠江东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泗阳县众兴镇北京东路**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拨付征地报批技术服务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拨付征地报批技术服务
预算金额:***.*******元(采购包1:***.*******元;采购包2:**.*******元)
最高限价(如有):
***.***元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范围为高新区****年征地报批,根据徐州高新区经济发展用地需求,全年对徐州高新区开展土地征收或农转用前期工作的项目做好征收前期材料指导、整理及报批工作。其中,采购包1工作内容为报省政府审批批次及单独选址批次,采购包2工作内容为报市政府审批批次
合同履行期限:
****年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中小企业声明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
****年6月**日至****年7月4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年7月4日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年7月4日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本项目采取注册登记式
售价:0.**元
****-**-**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7月**日**:**
2.递交:投标人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
(*)询问和质疑
1. 根据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徐州市解放南路***号矿大南都5号楼***室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采购意向链接:
****://***.3.***.***:****/****/***********?****=****&***;*********=********-****-****-****-************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徐州市铜山区珠江东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解放南路***号矿大南都5号楼***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APP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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